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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学迁转学籍基本步骤

入学政策 | 2024-03-31 | 阅读:

天津市中小学迁转学籍基本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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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学迁转学籍基本步骤

1、接收证明

到转入学校开接收证明,家长拿着接收证明到转入学校教务处,转入学校教务处在学籍网上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卡)扣上学校教务处章,家长拿着这个表和老家和天津户口所有页的复印件,城建费发票复印件等证件交到接收学校,然后接收学校在网上发接收学生的申请,一般经过学校、区教育区、天津教委、教育部、转出学校省(直辖市)教育部门区或市教育局审核后到转出学校看到申请,点击同意即可,电子学籍就能转到接收学校了,一般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左右。

2、转入学校

有的省份转学还是老方法,天津或转出学校打转学表四份,每一份都扣上转入学校、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四个部门的章,然后每个部门留一份,然后家长把转学表、老家和天津户口所有页的复印件,城建费发票复印件等证件交到接收学校,然后接收学校在网上发接收学生的申请,一般经过学校、区教育区、天津教委、教育部转出学校省(直辖市)教育部门、区或市教育局审核后到转出学校。

3、转入时间

小学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不得转学)。

初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转学籍的截至日期是初二下学期至初三 开学前两周,初三中考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高一上学期、高三全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在本区县范围内不办理转学。

注:以上时间都是最晚时间,建议尽早转入,天津目前实施的是新高考政策,所以内容上有些不同,转入早一点孩子能更好的适应。办理转学之前一定要先拨打所属区县教育局的电话咨询清楚再办,以免没有学校接收、无法办理转学,耽误孩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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