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技能落户政策再降门槛
3月12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了《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优化调整技能型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调整技能型人才引进落户条件。《通知》单独围绕技能型人才在天津落户进行明确,从内容上看,对比以往,技能型人才在津落户的门槛再次降低了。
梳理发现,近年来,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的门槛逐次降低,其中也包含关于技能型人才在津落户。
第1次、2018年天津出台“海河英才”计划,明确了各类型人才的落户标准,首次将技能型人才列入“人才引进”落户计划,此前这类人群主要走积分落户渠道。
第2次、2018年技能型人才落户要求: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中专、技校、职高)毕业并工作满3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第3次、2019年天津“海河英才”计划进一步丰富、完善,在人才引进落户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有关技能型人才落户的要求也同时降低。“先行者”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技能型人才放宽工作年限要求:高职毕业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取消工作满1年限制;在津有工作有社保即可;中职毕业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在津工作缴纳社保满1年即可。
第4次、中职院校包括中专、职高、技校,原本高职人才需在天津工作满一年的限制被取消、中职人才需在天津工作满三年的要求放宽至一年,且将中专、职高、技校均纳入中职院校人才范围。
第5次、进入2020年,本次《天津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优化调整技能型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再次放宽对技能型人才落户的要求,且单独针对技能型人才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