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型人才引进办理天津落户流程手续
办理条件
1、全日制高校毕业,本科生不超过40周岁;
2、硕士不超过45周岁;
3、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4、外地没有工作社保。
办理材料
一、在津无工作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二、本人或配偶在津有房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合法房产证明。
三、在津有工作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人社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落户,提供人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在线申报:
1、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点击手机应用下载APP。
2、打开“天津公安”APP,点击“引进人才落户”。
3、勾选同意,点击下一步。
4、输入个人信息并提交,选择相对应的类型人才落户,按照步骤提出申请。(公安部门三日内审核完)
如果您条件不符合?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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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138-2031-6278 @ 137-5277-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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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
1、携带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窗口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认证一致且材料齐全的,当场打印或现场填写“引进人才落户递交材料登记表”,留存材料复印件并退还原件。材料递交后,申请无需在现场等候。
2、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对所接受的落户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到窗口自行提取准迁证。
选择邮寄的:邮政EMS以到付方式将准迁证送达本人。
3、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落户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